(1)标志调整及时、执行
路途交通标志设置(调整)应在新(改、扩)建路途建成通车前完成,路网中与此新(改、扩)建路途相关的路途上与其相应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、完善设置。当路途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时,应及时调整相关标志的设置。
通常的情况是,新(改、扩)建路途相关路途上相关标志的调整因为不在建设项目内,通常和谐调整不行。国标提出了相应的技能要求,要执行这个技能要求,还需要清晰相关路途上相关标志完善的出资主体、责任主体。
标志调整的工作还包含一个重要内容:标志上地名的运用,要选用契合国家标准的地名。设计阶段要和路途途经的各地的地名委员会沟通,尽量选用公认的地名。在运用过程中,地名也应及时调整。
(2)推广运用路途编号、出口编号以及配套地图出书
路途交通标志是路途运用者取得路途交通信息的有用来源,但交通标志不可能独自的承当指路功能,应大力提倡运用路途编号系统,即在标志上运用路途编号、出口编号,并合作相应的地图运。国外标志设置标准就清晰提出:进行路途标志的布设需要一些条件,路途运用者到没去过的当地游览,可辅助路途地图等预先选择好行进路途,在路上依据标志承认路途。这和人们出行时的常规做法共同,出行前,从地图上找出大致的行进路途,知道所去目的地的出口编号;在高速公路上行进时,通过标志承认自己行进路途是正确的,一起留意出口、出口预告标志(编号)即可。
交通运输部发布了《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矩》(JTG A03-2007),许多省份也编制了各自的公路规划和编号规矩,结合国家高速公路网标志改造,一些省份现已配套出书了相应的带编号(公路编号、出口编号)的地图,这些都是标志设置时可以运用编号的根底,也是编号标志发挥作用的根底。因为城市路途没有编号,要尽量运用城市路途称号标志,使路途运用者了解其地点路途和位置。